一、关于征信投诉的提起及材料
投诉人提起征信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并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附件1)。
2.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如信用报告等。
3.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参考附件2)。
二、征信现场投诉地址和通讯地址
通过现场或信函邮寄方式提起征信投诉的,相关信息请查看《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征信投诉受理地址》(附件3)。
附件:
1.征信投诉申请单.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3.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分支机构征信投诉受理地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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