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宁夏银行西安分行,齐商银行西安分行,昆仑银行西安分行,恒丰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各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 为加强陕西省内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金融统计管理效率和数据质量,及时准确提供宏观经济金融决策所需的信息资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银发〔2010〕336号)要求,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决定建立陕西省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现将《陕西省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见附件,以下简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金融统计事项报备的协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制度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报备相关事项。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定期对各机构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填写《统计人员基本情况报备表》(见附件表式)并确定金融统计事项报备联系人,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送至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附件:陕西省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pdf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10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