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各外资银行(中国)西安分行,陕西省各法人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为贯彻落实宏观审慎监管理念,规范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管理,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存款准备金核定质效,筑牢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会计基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资料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请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系。 附件: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资料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df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0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