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陕西省分行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金融机构加入金融管理与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商银发〔2016〕9号文印发)。 二、《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支农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商银发〔2016〕53号文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