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各地市分行、陕西省分行杨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93号)等法律、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结合实际,修订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将按照制度规定,加大核查和督导力度,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5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