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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陕银发〔2025〕40号)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各地市分行、陕西省分行杨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

  根据当前工作实际,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陕西省非银行支付机构分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西银发〔2017〕120号)等1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对《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建立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通知》(西银管发〔2015〕108号)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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