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 号)的要求,结合陕西省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联合当地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 附件: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pdf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