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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陕银发〔2024〕64号)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工作部署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陕发〔2023〕9号)、《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陕发〔2024〕4号文印发)等要求,做好科技金融这篇大文章,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会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组织引导省内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各项政策要求,用足用好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构建“股贷债保”多元融资体系,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陕西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提升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能力。强化部门协作,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满足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低碳转型等领域的融资需求,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推出“再贷款+”产品,探索将再贷款工具嵌入信贷系统,支持涉农、小微、民营等领域科技企业发展。加强货币货币政策工具培训、宣传、推介,做好企业和项目筛选,给予资源倾斜,加强银企对接,推动更多的央行低成本资金在陕西落地运用,支持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和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科技金融组织能力。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和业务优势设立科技金融专营事业部、科技支行、硬科技支行等,加强各类资源保障,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业务权限。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更好服务在陕的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项目,重点为基础研究、前沿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提供资金支持。全国性银行要发挥总部集团内多元牌照、组合工具、多种产品的优势,结合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现金流、综合效益等因素,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制定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地方法人银行要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三)提升科技金融授信定价能力。各金融机构要结合业务特点,构建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通过综合考察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发明专利密集度等指标,扩大可获得授信企业范围。要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加快数字化转型,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优化信贷业务流程,提升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便利度。

  (四)提升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能力。鼓励各金融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计划,在内部资源上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倾斜力度,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安排专项激励费用补贴等方式,提升分支机构和基层从业人员对科技型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制定针对性强、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保障尽职免责制度有效落地。

  (五)提升科技金融产品创新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发展“科技人才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技术交易信用贷”等信贷业务。依法合规开展跨行政区联合授信、实施远期共赢的利率定价机制、“并购贷款”“认股权贷款”等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征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运用税务、工商等非信贷信息以及在本银行的交易结算等信息,综合评价科技型企业信用水平,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

  (六)提升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一链多行”工作机制,鼓励各金融机构在审批授权、抵质押率、项目资本金比例、尽职免责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政策,结合产业链企业经营特点,创新专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通过“信用+产业链”的方式将金融服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规范发展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加强金融部门与政府产业部门的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研判产业发展形势,加强产业信息共享,促进加强融资支持。

  (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科技金融专业团队,成立“科创金融顾问”团队,创新“融智+融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产品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金融顾问与集团内投资公司、理财子公司合作,积极对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对初创期企业的投入,形成联动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与会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为企业提供战略制定、技术评估、专利事务代理、知识产权交易、政策咨询等综合性服务。

  (八)提升科技金融多元供给能力。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在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建立“表内+表外”多维度权益性服务体系。支持资产管理产品依法合规参与投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科创票据、混合型科创票据等进行直接融资和投资科技型企业。继续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鼓励央地合作增信,通过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方式,支持优质民营科技型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拓宽科技型企业信贷资金来源。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政策要求,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信贷投入。人民银行省内各分支机构要与科技、工信、财政、农业等部门建立沟通对接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金融机构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筛选、银企融资对接等工作,引导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信贷投放。

  (二)结合机构业务特点重点推进,形成特色亮点。各金融机构要围绕西安“两个中心”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结合业务特点和不同领域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在八个方面的科技金融能力提升上选择重点予以突破,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金融服务典型经验和案例。

  (三)开展评估宣传推介,加强激励引导。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工作,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陕西辖内各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要着力提高政策落实效果,及时总结、宣传、推介工作中形成的良好做法、经验模式和典型案例,于每季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报告,11月末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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