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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 商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关于建立商洛市财税库协作机制的通知(商银发〔2024〕12号)

中国人民银行镇安县支行、柞水县支库(代理)、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财税体制改革及经济金融重大决策部署,提高预算收支执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优化商洛营商环境,有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经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商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协作单位”)充分协商,现就建立商洛市财税库协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作原则

  本着“共同参与、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为财税库沟通协作、资源共享搭建平台。构建协作机制,推动协作交流,深化协作内容,落实协作措施,增强协作实效,共同促进商洛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体系

  建立财税库协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协作单位局、行级领导轮流担任,成员由各协作单位相关业务与技术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协作内容

  各协作单位应在以下方面加强协作交流:

  (一)政策互通。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陕西省各厅局、商洛市有关财政、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方针政策,通报商洛市财税运行情况以及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交流相关信息,形成相互促进、合力联动的有机整体,实现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衔接。

  (二)业务协作。通报税费征缴和参数维护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共同开展、推动的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需要各方配合的重点工作,协商研究提出有关落实意见。

  (三)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单位信息数据资源,共同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各协作单位按月交流共享有关财税改革、财税政策实施、经济金融运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财政收支、税费征缴等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国库收支月报表、税收收入分行业分税种统计月报等数据资料。

  (四)联合调研。从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效配合以及商洛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出发,紧密结合区域经济金融形势、财税政策实施情况、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落实情况提出联合调研课题,并依据各自的资源给予调研支持,形成各单位个性研究和共性研究等不同层次的报告,为提升惠民服务水平、强化工作质效提供支撑。

  (五)党建融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预算收支执行和服务为核心,围绕财税库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和特色品牌创建工作进行共商共建,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的融合,协作完成辖区财税库品牌创建工作和宣传推广项目。

  四、协作机制

  (一)建立轮流协调机制。各协作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轮流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轮值单位由各协作单位按年度轮流承担。自协议签署当年开始按照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税务局的顺序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专人联系机制。为畅通交流渠道,建立联络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设在国库科、商洛市财政局设在国库科,商洛市税务局设在收入核算科。建立联系通讯录,明确市县两级各单位联系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加强日常业务联系。

  (三)建立日常交流机制。各协作单位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互访,开展座谈或实地调查研究,既可全面交流沟通,也可就单项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切实保障协作实效。如有需要,经各协作单位任一方提议,可就专项事宜随时进行专题现场沟通。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协作单位应密切关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生的负面舆情、群体性信访事件或者可能影响纳税人缴税的突发事件;对于各类疑点难点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汇报,快速反应,必要时提请联席会议解决。

  (五)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各协作单位每年至少联合进行一次专题调研,由主办单位同协办单位商定研究课题,由主办单位主笔,协办单位辅助并提供相应的数据素材。重大课题主办单位可根据需要召集课题人员以研讨会、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进行交流研讨,确保研究质量,具体时间由主办单位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分行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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