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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公开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报告涉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3年,在营管部党委的高度重视与分行对口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营业管理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总、分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面推进全辖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步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计划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我营业管理部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针对人员变动情况,分别于2013年4月和8月2次调整了营管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制定了新的工作措施。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工作开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的职责;法律部门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抓好监督检查。目前,我营业管理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门提供法律保障、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办法进行了梳理,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营管部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营管部信息发布登记审批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簿》等制度,从内容、形式、预审、公开、评价、归档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了营管部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由营管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各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履行职责,配合办公室做好本处室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了信息审查、发布等工作流程,政务信息审查发布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流程,专人实施信息发布。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为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基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也初显成效。

三、规范信息审核,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依法合规

按照政务信息审核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健全了《信息发布登记审批表》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簿》等制度,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批流程,坚持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在公开程序上,各部门生成的政务事项或信息须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密工作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进行严格审查,经营管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审查程序的建立,从源头上杜绝了因公开信息发布不当导致的失泄密现象,切实做到了向政府门户网提交的信息依法、合规、及时和准确,既确保政务信息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我营业管理部在西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条,公共服务信息1条。在公开程序上,能够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审核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合法规范。

四、加强服务窗口管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平台的作用,加强管理,利用服务大厅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信息查询、行政审批和金融业务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进一步提升了营管部的对外服务水平和形象。为方便金融机构和群众办理业务,在服务大厅设置了办公区域导引图、公众知识宣传栏,配置了沙发、茶几、报刊架等硬件设施,并为众多等候查询征信系统的群众配置了座椅,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得到了广大金融机构和群众的一致好评。截至2013年底,共接待办理企业信用报告查询757笔,个人信用报告查询76938笔,处理个人异议申请92笔;新发贷款卡5231张,办理贷款卡年审8684户,为中小企业补办卡288张,变更贷款卡239户;共办理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业务6.4万笔,日均业务量达280笔。

五、加大政务公开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2013年,结合各部门业务实际,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金融法律法规、征信管理、反假货币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一)开展了《征信条例》宣传活动。成立了《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联动宣传机制,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印制《条例》专题宣传彩页及宣传折页30余万份,刻录征信宣传光盘100余张;采取集中宣传、主题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方式,先后开展了3·15《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召开了《条例》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座谈会,举办了《条例》与征信知识竞赛、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条例》与征信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商场,并借助媒体介绍《条例》相关内容,为《条例》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大大提高了全社会对《条例》的关注度。

(二)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宣传。截至9月底,辖内各支行共组织集中宣传16期,辖区内各涉农银行机构组织宣传114场次,共计发放宣传品4335份,播放宣传片800小时。农村地区资金汇划渠道有效拓展,各机构行内系统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达到了100%,支付系统覆盖率达到87%;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西安市农村地区银行卡人均持卡1.52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18%,特约商户、ATM和POS机布放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新型支付工具使用量迅猛增长,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使用户数较2010年末分别增长457.42%、316.09%和42倍。

(三)开展了反假币知识宣传。2013年,我营业管理部联合陕西省公安厅开展了“贴近百姓生活、科技服务人民”学雷锋志愿者联合宣传活动,组织机关相关处室开展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反假货币知识宣传活动,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展了“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等。辖内各县支行结合县域实际,开展了富有地域特色、成效明显的“青年志愿者系列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市区及县域群众的充分肯定。辖区各金融机构在5月反假宣传月期间,结合实际开展了各富特色的宣传活动,10月份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人民币防伪反假宣传周活动。

(四)开展了金融法制宣传活动。3月和9月,分别借助服务大厅组织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结算知识等内容。12月2日至8日,在辖内组织开展了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周专题宣传活动。除开展自身宣传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辖内有关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各支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集中宣传力度,扩大分散宣传覆盖面,并注重提升整体宣传效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开展了金融知识宣传。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来办理业务人多的优势,不定期组织各业务部门在服务大厅进行金融知识集中宣传。助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语音自动应答电话等渠道公开业务申办流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服务需求,树立人民银行良好社会形象。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先后联合团市委、街道办、泾河工业园区、十余所高校、有关金融机构和驻部武警部队等多家单位,在居民社区、市中心、工业园区、学校、军营等开展了十数次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参加活动志愿者达到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9月份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突出。《金融时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对我营业管理部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金融知识普及系列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六、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做好辖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全辖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有序进行。根据总、分行关于做好人民银行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及时向各支行转发了通知,组织各支行开展年报编制工作。3月底,完成营管部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分行备案,同时组织各支行完成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报送营管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督促各支行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7月,结合安全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一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

此外,按照西安分行要求,我营业管理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分行。同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行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2013年以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我营业管理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上级行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营业管理部将认真研究,深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方式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营业管理部按照上级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政务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形式、载体,特别是人民银行一些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我营业管理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单位简介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8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以服务大厅为主平台,全面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三)充分利用报刊、各类业务宣传活动等,广泛开展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我营业管理部未收到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我营业管理部无申请处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营业管理部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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