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公告文本(43-2008-01008)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以下简称西安分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西安分行认真贯彻《条例》要求,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创新方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转轨道。 一、健全制度,夯实基础 2008年,西安分行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若干具体措施,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办法,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为方便群众查阅,编制了西安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西安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工作动态、数据报告和其他事项共7大类,24小类。 西安分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建设,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聘请行业作风监督员等形式,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理清思路,明确重点 西安分行坚持把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服务型央行的重要平台,提出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思路,确立了“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的目标,明确了“依法操作、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并着重从转变观念、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示范点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规划、落实责任,积极探索,分步骤、有目标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丰富载体,拓展渠道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中,西安分行按照《条例》确定的“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初步构建了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不断完善传统公开方式。在办公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宣传橱窗、触摸屏,悬挂办事流程示意挂图,方便来行办事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全面掌握办事的要求、程序、时限等相关信息。 二是充分依托地方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力量自主开发“西安分行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发布,实现与群众的高效互动。 三是及时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监督专用电话。通过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新近推出“企业总机”业务系统,开通西安分行政府信息咨询监督专用电话(029-82209188),为西安分行对外服务职能部门和业务岗位直接服务社会打开了绿色通道。 四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西安分行克服地震造成的影响,通过制作专题板报及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气球、发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3000余份,受理咨询500多人次。同时组织反洗钱、征信管理、货币金银、法律事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和志愿者,开展金融知识和中央银行业务现场咨询活动,主动向社区百姓、高校学生、农民工等特定群体解读金融法规政策,宣传金融服务业务,解答行政许可事项。 四、点面结合,以点带面 西安分行注重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基础及成效,推荐中国人民银行汉中市中心支行为总行级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汉中市中心支行制定并印发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事项告示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建设并启用了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大厅,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汉中金融信息网”,同时,率先在西北五省区组织启动了金融服务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目前,示范作用初步显现。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度西安分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工作动态、数据报告、其他共7大类一级目录和24小类二级目录,涉及政府信息273项。 二、信息公开方式 西安分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公开本单位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互联网页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西安分支子网站。 (二)对外咨询监督专用电话 电话:029-82209188(人工转接)。 (三)电子大屏 位于分行机关大楼一层大厅。 (四)宣传栏 对外服务部门在其办公场所均设有包括办事流程、提供材料目录、业务知识等在内的宣传栏。 (五)触摸屏 目前主要为办理外汇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六)其他 新闻通气会、专题访谈、自办刊物等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 2008年度西安分行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西安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西安分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度西安分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改进;制度建设还需不断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009年,西安分行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银行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规律,不断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改进措施包括:一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条例》要求。二是积极主办、参加有关访谈热线、交流互动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西安分行职能履行情况。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反馈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机制。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度西安分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