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汉诚委员: 您提出的《支持外贸新业态开展数字供应链金融,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题的提案》(第571号)收悉,为促进提案诉求的有效落实解决,2022年4月2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专门派人赴陕西斯克赛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实地调研,并与您进行了充分沟通,详细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需要人民银行外汇局解决的问题等,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中提到的“支持外贸新业态企业做大做强”的诉求 在认真研究国务院、人民银行、外汇局、陕西省政府等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际,外汇局陕西省分局2022年5月16日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关于外汇金融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汇管〔2022〕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的能力水平,抢抓外贸转型升级机遇期,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拓展外贸发展空间。将通过深入实施“一三五工程”,即:“一个突破”,积极推动市场采购新业态试点落地;“三个提速”,大力支持离岸转手买卖、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实现提速发展;“五个推进”,全面推进境内仓单转卖、海外仓、保税维修等五种模式的培育、规范和发展,到2025年,陕西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的跨境结算更加便利,针对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的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外汇金融服务更加优化,逐步形成具有陕西特色、充满活力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模式。 《实施意见》印发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通过自身微信公众号、陕西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激发外贸主体活力,拓展外贸发展空间》、《助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等宣传文章,持续扩大政策的公众知晓率,并通过外汇局系统联合培训机制、陕西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培训,深度解读政策条款,确保各级外汇局和银行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下一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将持续跟踪《实施意见》中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地有实效。 二、对提案中提到的“银行进一步增加优质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资信,增加信用额度”的建议 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第二十四条有专门的规定,鼓励银行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数据驱动”型产品。一是继续实施“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适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上下游企业融资需求。二是鼓励银行推出各类“数据驱动”型融资产品,将金融服务内容从单纯的支付结算,升级为整体金融解决方案。以此来推动全省银行加大对轻资产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对前期沟通中您提出的中小企业汇率避险的诉求 今年以来,外汇局总局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等多项政策,进一步推动银行汇率避险产品多元化发展,持续提升企业外汇避险业务便利化水平。 外汇局陕西省分局也多次向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其中在2022年4月8日以《金融情况专报》的形式向政府领导详细汇报了陕西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存在的问题、经验借鉴及出台奖补政策的建议,并得到蒿慧杰副省长的批示。之后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相关政策梳理情况的汇报》中,明确积极建立企业汇率避险奖励机制,2022年起,对办理外汇衍生品履约的陕西中小微外贸企业,根据履约金额按8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买入期权费的50%进行资金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万元。奖励期限暂定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下一步,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商务厅和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部门将联合印发正式文件。此项专门针对企业使用汇率避险产品的奖补政策将有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银行汇率避险产品规避汇率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