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庆委员: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行承担了您提出的《关于银行金融机构助力我省加快实现碳达峰的建议(提案第428号)》的办理工作。我行对您提出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近年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陕西省绿色发展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指导意见》(西银发〔2021〕123号),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2021年6月,在前期开展绿色信贷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季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开展绿色金融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2021年8月,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下发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绿色金融评价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绿色金融定性评价指标,明确了绿色金融评价工作要求。自2021年三季度开始,按季对陕西100余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进行绿色金融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融资。 (二)规范相关制度标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绿色信贷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8〕10号)、《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19〕326号文印发),将绿色贷款按用途划分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类。2021年,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界定,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推动国内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趋同。 (三)用足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2021年,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煤炭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向纳入发放范围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向金融机构下发《碳减排及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工具问答口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申报指引》等,引导其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重点支持碳减排效益显著的领域和重点能源项目。2023年,将地方法人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围,并将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分别延续实施至2023年末、2024年末。在绿色两项工具带动下,截至2023年6月末,陕西省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4.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3.6个百分点。 (四)推动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指导各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目标,按照绿色贷款要求,加大绿色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开发绿色供应链产品,对企业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提供融资支持。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西银发〔2022〕129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权能属性,在授信审批、利率定价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将企业节能减排表现与浮动利率、还款期限等挂钩,推动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截至2023年6月末,省内银行累计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百余种。 (五)多渠道满足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做好辖内发行绿色债券需求摸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扩大其可贷资金来源。截至2023年6月末,陕西市场主体已发行的绿色债券品种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绿色碳中和基础设施类REITs、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中期票据、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余额451.5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行将结合您所提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辖内合格银行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大对我省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拓宽支持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三是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与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推动建立绿色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项目融资。四是继续发挥绿色金融评价机制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融资,服务陕西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3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