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高锋代表: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行承担了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的建议(建议第531号)》的办理工作。我行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积极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一)加强信贷政策引导。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牵头五部门制定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西银发〔2023〕39号),整合融资、奖补、担保、考核、风险补偿政策,完善民营企业金融政策体系。召开金融支持陕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货币政策赋能产业链和民营企业对接会等,加强政策传导,推动实现民营企业融资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全省金融机构开展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作用。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执行降准政策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释放长期资金超60亿元;对符合条件金融机构,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支持;运用发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促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各项政策带动下,7月末,陕西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4305.93亿元,同比增长25.52%。 (三)支持金融机构完善有利于民营企业融资的内部政策安排。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求,在资本、资金、人力、财务、信息等内部资源配置中,持续加大对民营业务条线的倾斜。全省金融机构通过成立民营业务工作机制或专营机构,单独制定民营企业信贷计划或增量目标,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设置民营企业贷款业务专项奖励,落实民营小微企业尽职免责管理办法等措施,建立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增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四)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产品。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简化业务审批流程、转授权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效率。二是对临时存在资金困难、非恶意拖欠贷款的民营企业,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积极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临时资金困难。三是积极减免民营企业服务收费,辖内大部分银行主动承担了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所需支出的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减免开户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多项费用,支付手续费累计减费让利规模6.2亿元。四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探索开展“科技人才贷”“企业创新积分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加大对民营经济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行将在您所提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货币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同,发挥好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贴息奖补等配套政策作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做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民营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持续开展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形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