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仲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与国企应该享受同等国民待遇的建议》(第327号)收悉。现在我行职责范围内答复如下: 人民银行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着力为民营企业运行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先后出台了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助推陕西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等指导意见,对继续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进行了专项部署。要求陕西省金融机构更好发挥信贷政策支撑作用,不断推进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2016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加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力度,共计释放可贷资金约40亿元,累计发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86.6亿元,不断增强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资金实力,助力缓解当前小微、民营企业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促进“三农”领域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近年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通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体系、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数据库、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百家示范点等机制创新,着力打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需双方信息沟通的渠道。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条件苛刻的问题,从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机制的设计看,所有制结构并不是企业能否取得贷款的决定性因素。但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大、民营企业贷款不良率较高导致银行放贷谨慎、信用环境不佳等多种因素影响,民营企业主要是民营小微企业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融资难问题。我分行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导向,积极发挥信贷政策的引导功能,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按照您的建议,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民营经济信贷支撑。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对于发展前景好、诚信经营的民营企业,不得随意抽贷、断贷;对于当前经营面临一定困境,但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困发展的民营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增有减的原则,通过调整贷款期限结构、担保条件等方式缓释贷款风险,保障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总量稳定,力度不减。2017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就民营企业融资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和督导力度,切实提升民营企业贷款投放。 二是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推动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由零售向批发转变。鼓励金融机构借助政府民营企业服务平台搭建服务通道,并通过合理设计利益分享、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信贷风险。加大信贷产品创新,进一步推动资金池产品、权利抵押、信用贷款在民营经济领域的运用。鼓励金融机构设计专项信贷产品,缓解民营企业在续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流动性困难。 三是着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继续发挥货币政策工具降低融资成本的引导作用,增强地方法人机构服务民营、县域实体经济的资金实力。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增加综合收益,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积极构建综合服务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工具宣传推广,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设小微、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全面提供开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17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