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建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金融保障能力助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建议》(第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方面承担着重要角色,是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在金融支持方面,从强化金融政策落实、协调企业融资需求、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等方面着手,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做细做出成效。您所指出的民营企业依然存在融资难的问题,按照目前全市金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这些问题或多或少是存在的,有些问题我们已经办好并取得不错成绩,有些问题正在开展或着手推进实施中。 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做法与成效 (一)跟进政策落地显效。紧盯中省市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明确辖内银行机构在授信中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树牢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理念,完善“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结构功能,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今年以来,累放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24.04亿元,再贷款余额39.53亿元。发挥LPR改革效能,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4月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57%,较年初下降45个BP。要求各银行机构认真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退出后金融服务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2023年以来全市银行机构累放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贷款9.74亿元。 (二)搭建融资对接平台。结合“亲商助企日”等活动企业诉求,开展政银企对接会,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促经济稳增长政银企对接会、“助企纾困”专题活动、全市科技型企业政银企对接会,引导银行机构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制定金融领域支持重点产业链发展十条措施,推行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并根据发展形势变化及时优化调整了金融支持产业链措施,先后召开装备制造、生态旅游、富硒食品等主办行对接会,向48户企业签订贷款协议或预授信22.1亿元。 (三)做优金融服务品牌。印发“金融活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主办银行和协办银行,形成“一链多行”的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工作机制。至1季度末共向104家重点产业链企业发放贷款332笔、余额41.74亿元。开展好每半年银行业评价激励工作,累计完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4次。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推动银行机构持续强化机制建设,在信贷资源配置、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尽职免责等方面对民营小微企业予以倾斜。引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引导实施财信融资担保倍增计划,鼓励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提高效率,扩大服务增信覆盖范围。止一季度末累计为域内5790户企业8690个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贷款429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协同涉企各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给予民营企业实实在在的支持。 (一)关于“解放思想,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全面贯彻中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功能,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资金,引导法人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要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五项公示”制度,督导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对接,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退出后的资金接续服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贯彻落实中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金融顾问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措施,政策和接续措施推送向民营企业,让企业真正了解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二)关于“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供给”建议。鼓励银行积极拓展土地经营权、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物范围。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发挥动产和权利融资作用,缓解民营企业质押物不足难题。加大优质金融资源引进力度,强化与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机构对接跟踪,力争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落户安康,不断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好政策产品、项目企业、融资需求清单,深化共商发展、主办银行、常规对接“三个平台”,组织产业链主办行召开重点产业链政银企对接会,结合“亲商助企日”等活动企业诉求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 (三)关于“真正让利于企业”建议。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幅度,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中长期贷款、减费让利等政策,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金融机构主动承担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登记费用和自评估费用,对民营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审批权限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内控管理制度,是各银行上级管理部门实施合规管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根据所提建议,积极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上争取适度下放贷款审批管理权限,最大限度缩短企业贷款办理周期。 (四)关于“做大做强政府性担保公司”建议。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放大器”作用,督促财信融资担保公司抓好倍增计划落实,提升增信服务,拓宽抵质押范围,破解企业融资信用不足担保缺失难题。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的协调配合,通过财政资金引导、贴息、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民营小微企业。 (五)关于“健全考核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建议。认真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安康高质量发展评价激励办法,开展好每半年银行评价激励,持续调动银行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银行机构更广范围、更有深度、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各银行机构完善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明确尽职免责标准、免责条件、实施流程、内部免责申诉、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内容,夯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基础。持续推行“一链一行”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开展好重点产业链政银企对接会议,切实发挥金融活链作用。发挥好金融惠企“四贷”服务站作用,提高金融顾问向民营小微企业派驻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支持是做好金融工作最大的动力! 安康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