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币当局本身的外汇管理转型,将超额的外汇储备置于货币当局建立的投资组合之中,例如,挪威中央银行通过下设挪威银行投资管理部来管理外汇储备。
(2)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投资公司或部门,将超额的外汇储备转给其进行市场化运作和管理,通过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延长投资期限,提高投资回报。我国的中国投资公司,就属于这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