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金融总量快速扩张,金融结构多元发展,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不断创新。融资提供主体由传统的银行机构,扩大到证券、保险等其他非存款性金融公司,对实际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金融变量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和信贷,也包括信托、理财、债券和股票等其他金融资产,只有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和直接融资都纳入统计范畴,才能全面监测和分析整个社会融资的状况。金融宏观调控面临新的环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确定更为合适的统计监测指标和宏观调控中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