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系统异议处理办事指南
要 素
详 细 内 容
依 据
1. 1.1.《征信业管理条例》
2.《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规程》
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认为信用报告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
所需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其他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3 类。)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1),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2.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的其他证件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见附2)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备查。
办理流程
1.领取和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他证件;
3.审查材料通过后,受理异议申请;
4.受理异议后20日内领取异议回复函。
办理时限
受理异议后20日内领取异议回复函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传真
办理地点
投诉电话
附件
附件1: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doc
附件3:陕西省内人民银行企业系统异议处理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