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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办事指南

字号 文章来源: 2018-05-15 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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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详细内容

依据

1、《征信业管理条例》

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第3号)

3、《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本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规程

资格条件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所需材料

1、个人向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办理流程

1、领取和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2、提交填写完整的《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及有效身份证件;

3、审查材料通过后,现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4、领取个人信用报告

办理时限

现场查询

收费标准

一年免费查询两次,第三次起收费10元。

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传真

详见附件

办理地点

详见附件

投诉电话

附件

附件1: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doc

附件2:陕西省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地址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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