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2024年12月6日起,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在陕西省全面推广,助力陕西营商环境建设和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再上新台阶。
从西安市先行先试到全省推广,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立足市场需求,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工作扩容提质,进一步提升本外币账户开立和使用的便利性,有效满足市场主体支付服务需求,为陕西省营商环境优化和贸易投资结算便利化提供强有力支持。
本次推广在原西安市的基础上,新增其他9个地市,实现全省全覆盖;在原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基础上,新增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和西安银行,共计9家银行76个网点可办理本外币业务。
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体现了“两合一、两不变、两加强”:
“两合一”是指:一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和外汇账户基本业务规则合一,以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基本规则和分类体系为基础。二是人民币和外币币种结算功能合一,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币种,账户币种形式可为人民币、外币单币种或者本外币多币种、外币多币种等。
“两不变”是指:一是保持现行跨境人民币、外汇资金监管政策不变。跨境相关现金存取、外汇兑换、资金收支、账户收支范围等均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现行规定执行。二是保持现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外汇账户数据报送不变。账户备案、核准以及相关数据采集、信息报送均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现行规定执行。“两加强”是指:一是加强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银行应当参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制度,建立覆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全面承担账户管理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账户风险监测。银行应当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强化异常账户监测识别,切实防范账户风险。
下一步,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将紧紧围绕国家发展重要战略部署,全力推动陕西省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业务平稳运行,统筹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为助力陕西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陕西省支持开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的银行网点信息.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