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陕西省分行 > 机构简介 > 机构职责
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总行的授权,在陕西省发布履行职责的命令和规定。
二、负责在陕西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陕西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陕西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陕西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总行人民币重点库。
七、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管理协调陕西省反洗钱工作。
八、管理陕西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经理陕西省国库业务。
十、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49号 邮政编码:710075 电话:029-88150906  
传真:029-88150875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