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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建立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通知(西银管发〔2015〕108号)

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高陵阳光村镇银行:

  为加强西安市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提升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在总结前期民生金融主办行、民生金融督导点等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建立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目的与总体思路

  当前,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金融机构如何抓住这一契机,积极投身西安丝路经济带新起点的建设热潮,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建立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旨在以“创新政策传导机制、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为核心,引导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精准发力,扩大对战略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涉农、小微、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完善信贷结构、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进一步强化我市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是人民银行已有民生金融主办行、民生金融督导点以及涉农、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的进一步扩展。结合西安实际及不同金融机构业务发展重点,选取某一重点产业或领域内业务开展突出或市场份额较大的商业银行作为某项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通过建立联系项目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共同研讨解决西安经济金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形成政策合力,提升全市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点业务领域与重点联系行的确定

  西安市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中涉及到重点业务领域与重点联系行的确定,主要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原则,二是引领示范、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是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的原则。即重点业务领域与重点联系行的确定,既要充分考虑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重点,又要紧密结合西安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初期不追求数量上的大规模扩大,主要突出不同业务领域、不同金融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重点业务领域范围与重点联系行数量。

  按照上述原则,目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确定的重点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农村产权金融、“三农”信贷、小微企业信贷、房地产金融、科技金融,以及金融扶贫、金融支持创业就业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运用等业务领域。

  首批确定的重点联系行主要包括: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作为房地产金融业务重点联系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作为科技金融业务重点联系行),西安银行(作为创业就业信贷业务重点联系行),高陵阳光村镇银行(作为农村产权金融业务重点联系行)。

  三、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重点联系行业务工作日常监测制度。各重点联系行应在每月初10日前向分行营管部报送上月有关业务开展情况的报表;在每季度最后一月18日之前报送重点联系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及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基本情况、信贷政策变化情况、联系领域业务创新情况、风险与存在问题、应对措施及政策建议等。

  (二)建立重点联系行业务工作重要事件报告制度。各重点联系行应加强联系业务领域宏微观政策的监测分析,要在国家、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新的政策规定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报送政策效应反馈报告;如遇到联系业务领域突发事件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应主动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人民银行与重点联系行信息共享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专题调研会等多种形式,共同研究解决西安经济金融运行及货币信贷政策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共享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相关研究成果。

  (四)建立协同工作制度。各重点联系行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实施相关货币信贷领域的创新试点工作。

  (五)建立业务培训制度。

  四、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的配套措施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将建立配套措施,确保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制度顺利运行。

  (一)建立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激励考评机制,我部将加大对各重点联系行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变化,及时对重点联系行及重点联系领域进行调整,同时,建立重点联系行评价机制,并将其纳入营管部综合评价范围。

  (二)建立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工作联络机制,为了提升此项工作的沟通协调效率,建立信贷政策重点联系行工作联络机制,各重点联系行要明确具体的对接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首批被确定为重点联系行的5家金融机构,于2015年8月28日之前,向我部报送业务对接部门名称、部门负责人与经办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人员发生调整时,应及时告知我部。

  五、其他要求

  请首批被确定为重点联系行的5家金融机构,在2015年9月10日之前通过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网间互联系统报送6月、7月及8月业务报表,并在9月18日之前报送第一期重点联系领域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及调查问卷。

  附件:1.西安市房地产金融重点联系行业务情况表.pdf

     2.西安市科技金融重点联系行业务情况表.pdf

     3.西安市创业就业重点联系行业务情况表.pdf

     4.西安市农村产权金融重点联系行业务情况表.pdf

     5.西安市房地产金融重点联系行调查问卷.pdf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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